心理健康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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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生理健康相比,心理健康的标准似乎不容易确定。那么,人们可以姑且将世界卫生组织对此所提的要求看做为是衡量心理健康的重要尺度,只是这些要求还嫌笼统。于是就有各种各样的心理健康标准,其中具有参考价值的是马斯洛(Maslow)与Mittelmann所提出的10项: ① 充分的适应力;② 充分了解自己,并对自己的能力作适度的估价;③ 生活的目标能切合实际;
④ 保持与现实环境的接触;
⑤ 能保持人格的完整与和谐;
⑥ 具有从经验中学习的能力;
⑦ 能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
⑧ 适当的情绪发泄与控制;
⑨ 在不违背集体利益的前提下,能做有限度的个人发挥;
⑩ 在不违背社会规范的情况下,对个人基本需求予以恰当的满足。
国内学者根据我国的情况,对正常心理也提出了不少标准,综合起来大致有下列8项:
① 智力在常态分配曲线内及对客观事物能作正常反映的超常者;
② 心理与行为特点与生理、年龄基本相符;
③ 情绪稳定、积极与情境适应;
④ 心理与行为协调一致;
⑤ 社会适应,主要是人际关系的心理适应协调;
⑥ 行为反应适度,不过敏、不迟钝,与刺激情境相适应;
⑦ 不背离社会行为规范,在一定程度上能实现个人动机并使合理要求能得满足;
⑧ 自我意识与自我实际基本相符,"理想我"和"现实我"之间差距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