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师与12岁女生发生关系300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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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名男教师被指于4年前为年仅12岁的女学生补习时发展师生恋,约3年间发生关系300多次。
私房话整理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一名男教师被指于4年前为年仅12岁的女学生补习时发展师生恋,约3年间发生关系300多次,其间女生珠胎暗结,更涉替她付钱堕胎,两人分手后,女生在新男友劝告下报警。
案件于香港高院开审,该女生控诉被告几乎“日日想做”,如她拒绝对方便会发脾气,基于自己已经奉献了宝贵的第一次,令她感到反抗也没有意思,唯有继续与他在一起。
被告朱志华,39岁,昨于高院否认于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6度与13岁以下的女生X、及5度与16岁以下的女生X非法性交,另涉一项串谋促使流产罪名而受审。他于庭上神态自若,离开法庭时更表示“很轻松”。
外形纤瘦,脸带稚气的17岁女事主X,现时在香港专业教育学院就读1年级。她昨在录像会面供称,被告自小学3年级教授她数学及体育科,是一名深受学生爱戴的教师,自己也很尊敬他,不时会到被告家中替他改簿,其间有坐大腿的亲密行为,但事主表示感到“好惊”,不懂拒绝老师,但并非爱上他。
及至2004年事主已升读同区中学,更成为他的补习学生;同年年初,事主单独与被告共处,2人在大厅梳化上亲吻,被告突然询问事主:“想不想试下同我发生性行为?”事主称不知如何回应,被告即抱她入房。她自感当时年纪小,对方又是老师,没有想到事件的严重性。